5月12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公司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标准,标志着大竹县市场监管局送检样品“熔喷无纺布”检验检测结论尘埃落定。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调查信息系统显示:该案系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查获的不合格“熔喷无纺布”销售第一案。
4月27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企业举报,福建一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熔喷无纺布”,请求调查处理。执法人员立即进驻企业调查核实,发现该批“熔喷无纺布”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等标识,数量约700公斤,案值60余万元,当即决定暂停使用、进行抽样送检。经查,该批“熔喷无纺布”有购销协议,双方约定BEF≥90%,生产单位为福建某纺织有限公司。
样品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细菌过滤效率、颗粒过滤效率不符合yy0461-2011标准要求。
5月18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现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